校属各单位: 根据《江西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(江财科研字[2018]3号文)的相关规定,部分科研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研究需要,向科研处提出结余经费转入科研项目续研基金的申请。我处将于近日集中受理此项申请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1、受理对象:2018年结题且尚有经费结余的所有国家自科基金项目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项目的结转申请。 2、申请流程:由项目负责人自愿提出申请,填写《江西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结题结算申请表》及相关附件材料交科研处,其中申请表一式一份,附件一式三份。 3、受理时间:即日起至2019年7月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 4、预算类目填写:科研项目续研基金预算格式参照原有经费类目填写:验收的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,续研基金预算参照国家社科预算回执经费类目进行预算; 验收的是国家自科基金项目,续研基金预算参照国家自科预算回执经费类目进行预算; 验收的是教育部项目,续研基金预算参照教育部预算回执经费类目进行预算。(预算表见附表) 5、联系人:原国家社科项目结转——黄金花 联系电话:83892385 原国家自科项目结转——蔡超 联系电话:83816427 原教育部项目结转——杨晓转 联系电话:83816427 6、注意事项: (1)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参阅《江西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(江财科研字[2018]3号文),选择合适的结余经费使用方式并依规使用好结余经费;(《管理办法》见附表) (2)对项目结题2年后定义: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,如2015年结题的项目,2016年下达结题通知,2017-2018年两年内可用结余经费;
(3)从本年度年开始只受理上一年度验收的项目,2018年以前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。
附件:1、结余经费预算表(国家社科适用).doc 2、结余经费预算表(国家自科适用).docx 3、结余经费预算表(教育部适用).docx 4、附件2:江西财经大学经费结题结算申请表.xls 5、关于印发《江西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科研处 二O一九年六月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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